爱恨红楼
一直以来,认为“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这句话是在扯淡,在我的理解中“艺术源于生活而还原于生活”。人性的复杂和生活的复杂不是艺术能超越的,以电影和文学来说,真实和关注人性是一部好作品起码的前提。所以我在天涯关天看到两个观点炯异的关于红楼的贴子,不禁为双方各自独特的角度和飞扬的文采叫好。可以说我都甚赞同双方的一些观点。对于红楼这部作品我基本没有发言权,仅看过两遍,正如同你到了一个新的城市一天,让你评价这个城市,你会有一堆话;等你住了几个月,你可能就会有几句话;等你住了几年,你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这也许就是读书的一个过程吧,真希望能有时间静下来看看书,不论是文学的或者技术的,这是忙碌在21世纪的一个最大渴望。
我为什么不喜欢红楼梦
作者:我是刘支书助理@2005-1-10 11:23
偷窃、做官、卖淫、说谎都可以成为一种职业,这我能够理解,我惟独不能理解把研究一本小说作为终生职业,注意,只是研究一本小说,这和一般研究文学或从事文学评论的人有巨大区别,至少在研究对象的数量上是如此。什么小说具有如此荣幸?放眼世界,除了《红楼梦》以外别无分号,并命名为“红学”。
毛泽东很喜欢看两本书,一本是《三国演义》,另一本就是《红楼梦》。据说,他曾经要求许世友至少读三遍《红楼梦》,否则就不要谈政治。显然,《红楼梦》里面包含政治,数百口人的贾府就象一个微缩国家,治理起来难度不亚于治理国家,在治理贾府时所使用的权、术、势那一套,在治理国家时全都用得上,有王熙凤的“明里一把火暗里一把刀”,然后就有了林彪的“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既然毛泽东们把天下看作是自己的家,自然对讲如何治家的故事就特别感兴趣,我视之为对家庭负责的表现。一个负责任的CS玩家,一定会认真阅读有关游戏攻略,否则刚一露面,就被对方爆头了,陷同伴于危险境地,甚至你还不知道枪子儿从哪个方向来。所以,我不认为伟人阅读《红楼梦》跟我们一般人阅读时的价值取向相同。
一般人阅读,不外乎想窥视“哥哥”“妹妹”的私情,男人看一看的就“移情”了:我若是宝二哥,多好!锦衣玉食且不说,单单是无限多的“妹妹”就令人神往。当然也有别样阅读,就象鲁迅所说:“一部《红楼梦》,道学家看到淫,经学家看到易,才子看到缠绵,革命家看到排满”。总之,看《红楼梦》的动机多样,不过,很少有人象毛泽东那样抱着做一个负责任的家长的态度,拜王熙凤等为师,从学习政治攻略的角度去阅读,所以,《红楼梦》尽管有“贾宝玉处试云雨情”“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等与革命时代格格不入的东西,《红楼梦》依然红了,且“红学”了。
政治本来是很专业的事情,亚里斯多德写过《政治学》、洛克写过《政府论》、马基雅维里写过《君主论》,这些书教人如何理解政治,尤其马基雅维里直接教人如何做贤明的统治者。这其中有坑蒙拐骗,不过大体来说,还是教人要遵守游戏规则,设置了道德底线,就象专业正规的商家虽也要宰人,但和游动商贩相比,人家宰人宰的“节制”些,而有些游动商贩的经营和抢劫差不多。《红楼梦》里面的政治就和游动商贩一样业余、凶狠,用葛优的话来说就是“缺乏技术含量”。
在中国,政治从来就没有公开成为一种专业,没有真正的智慧碰撞,有的是口蜜腹剑,有的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暗室密谋。按照亚里斯多德给政治的定义来看,政治是协调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一门学问,而按照《红楼梦》给政治下的定义来看,政治就是整人之术,所以,才引起了伟人和他后继者们如饥似渴的兴趣。
其实,《红楼梦》里面的那些设陷阱、打闷棍、套白狼的手法不过是一些小聪明而已,换句话说,只能蒙人一时,而不能骗人一世,甚至还可能“聪明反被聪明误”。中国人几千年来在政治上一直都处于小聪明状态,正因为是小聪明,所以要能蒙住人,就必须先要使人愚昧,故几千年来,统治者一直玩愚民政策的老把戏。坚决不让人聪明起来,就成了几千年来我国的一项长期、基本的国策。
与《红楼梦》里暗中使绊的“政治”相反,老外的政治则越来越倾向于事情摆到明处。看起来老外很傻,不懂敌明我暗有优势的道理,好象要吃亏。的确,在短时间内老外的做法要吃亏,而“中国手法”要占便宜,就象小人总会得一时之利一样。但“中国手法”必然引起他人的复制,出现小聪明对小聪明的情况,这时,小聪明除了增加内耗和社会成本以外,还可能加速道德的沦丧和以毒攻毒的恶性循环,最终把一切都局限在人际关系的那点破事当中。
好的书给人大智慧,使人变得高尚,《红楼梦》里面的“智慧”实在令人不齿,这是我不喜欢读它的重要原因。
我得承认,文学经典往往都会给读者提供多面、立体的视角。鲁迅的话证明了,一万个人心中有一万个不同的《红楼梦》,《红楼梦》看来已经具备了经典的气质。但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在一万个瞎子的心中也有一万个不同的大象,尊敬的读者,你若是喜欢《红楼梦》,请千万不要看了我这句话生气,我这样说,只是想说明作品的复杂性只是经典的必要而不充分的条件而非骂人。纵然它是一部经典,也不可能人人喜欢,毕竟读书是一件很个人化的事情,如同男女相交。
人们通常喜欢读与自己气质接近的作家的书,我感觉自己和曹学芹完全不是同一类人。在我看来,世界上的作家有两类,一类是讴歌女性的作家,如歌德、莎士比亚,另一类则相反,如卢梭、尼采,我相信曹学芹属于第一类中的极端。在曹的笔下,女性形象大多光彩照人,而男子大多萎缩不堪,甚至不男不女,比如贾宝玉。恋母情结、脂粉气息、人格阉割是我看了书后总的印象,我倒是想“移情”,但我不知道该移到谁身上,因为没有谁值得我替代,哪怕是一小会儿。里面的雄性几乎全是病态人格,这和歌德笔下的维特,莎士比亚笔下的罗米欧迥然不同,维特、罗米欧虽是多情种子,但人家好歹是男人。
不可否认,写法精致、驾御众多人物的能力超强,这是《红楼梦》作为小说的艺术价值,也是曹雪芹作为作家的高明之处,但这并不能抵消我对《红楼梦》的反感。宝二哥一出场我就联想到毛宁、蔡国庆,浑身起疙瘩,郑重起事的娘娘腔比装摸作样的更让人彻底寒冷,这是作者骨子里恋母情结自然流露,。宝二哥并不是同性恋,但他不喜欢男儿身,希望自己是女儿身,从心理学角度来说,这叫性自卑,使他在精神上一直无法长大。因此,他在做事情时喜欢扎在女人堆里,回避在男人世界里竞争。如果没有女性从旁指导他,或者率先示范,他就缺乏自信,甚至在性生活方面也缺乏独立的主见和冲劲了。具有恋母情结的人极易因被动产生快感,对主动征服而产生的亢奋不感兴趣。源于对被动快感的渴望,曹学芹给宝二哥创造了一个活色生香的女儿国,既满足了宝二哥,也娱乐了自己。这种精神气质贯穿了整本书,要将它读完,实在需要莫大的勇气。
我为什么喜欢《红楼梦》——兼论贾宝玉
作者:海军-上将@2005-1-12 22:50
在中国文学史上,只有《红楼梦》这一部作品能独占一学——“红学”,已经对它谈了千言万语,相信还有万语千言还没有说出来。这部作品的神奇魅力在于,一些你以为有了定评的人物,随着知识渐增阅历渐长,又会出现新的评价,好象对你来说,是永远常新的。
中国人是是如何要求男人的呢?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样的圣人要求,有“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样的英雄要求,有“文质彬彬”的君子要求,有“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不是要求的要求,当然,还有要赚银子越多越好的通俗要求。从这些要求出发最能看出中国文化的灵魂。
我以前不喜欢贾宝玉,就是我生活的文化环境,象他那样的人,一般都视为异类,他不符合我上面说的任何一类要求。中国的男人,按曹雪芹的说法,都是女娲炼成的顽石,拿来补天用的,“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剩下一块未用”,这块弃置的石头,又叫“通灵宝玉”,就是贾宝玉。
中国的男人,圣人、英雄、君子、无赖、流氓、,还有披张人皮的畜牲,都承担了补中国文化之天的重任,只有贾宝玉派不上用场。所以,以中国文化作为参照系,贾宝玉是无法定位的,一块价值无边的石头才被称为“假”宝玉,我们是否意识到,我们欠缺他身上的某些品质呢?
中国人容易害怕,害怕官府,害怕鬼神,害怕一切能够伤害他们的力量;但顺民和暴民可以转瞬换位,烧香拜佛差不多就是贿赂和给回扣的虚拟,服从多出于暴力的威逼绝少内在的自律,一旦不再害怕,无法无天伤天害理的事是很容易干得出来的。这是中国文化少有带给人们敬畏的心理素质呀。
敬畏首先是内心世界有一块不容亵渎的净土,贾宝玉对他的小厮说:“这女儿两字,极尊贵,极清浄的,你们这浊口臭舌,万不可唐突这两个字,要紧。但凡要说,必须先用清水香茶漱了口才可。”敬畏对象的指向我们大可不必认同,但这种敬畏的心理素质,不得不说的确是中国人欠缺的。
敬畏不是对现实的屈从,而是对虚灵的信服;不是有功利性的低首俯拜,而是无目的性的仰望求索。贾宝玉把女儿视作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样的话,我们不应该嘲笑,我们懂得这是对敬畏的诠释吗?害怕使人心浊魂臭,敬畏使人神清气爽。这是不奇怪的,基督教的美学家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只有敬畏,才能有神秘和神圣的观照,才能和美的深奥内蕴接近。
有人从中国人虐杀动物的食谱中,从观看杀头的欢呼声中,读出了中国人心灵中爱的匮乏,这是正确的见解。但爱的匮乏很大程度上不能从社会制度上找原因,不能以为物质匮乏就会造成爱的匮乏,不能以为邪恶的皇权就可以成为中国人心灵应该荒漠的借口。
爱是什么,正如巴尔塔萨所说:“在一个爱的在中会蕴藏着许多奥秘,但这奥秘是光。在爱中有无限的深度,但绝非冥暗。”,“爱是一切物的意义和目的,爱不去无奥秘地看穿自身。爱是非实体性的神秘。”
我是认为,贾宝玉看待女儿和水的方式,是可以成为中国人寻觅爱的源头的参照。我们来看看希腊神话,特洛伊战争为海伦打了十年,死伤无数,但他们认为再打十年也是值得的,只要抢回了海伦。他们从来没有想过给海伦安上“红颜祸水”的称号,揣测她“狐媚惑主”的动机,指控她“祸国殃民”的后果,更不会把她的美说成是罪孽的载体。到是中国人往往把女人当成自己卑鄙无能和下流的挡风墙和掩饰体。
海伦的神话是不是无关紧要,最为重要的是希腊人的这种价值取向,他们懂得,以敬畏之心对待美,在神秘中才会有爱;以爱诱发的神圣感受,才能为道义的真正存在找到藏身之处。从这个意义上讲,贾宝玉是在中国古今人物中,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拟的,他是最接近希腊人的。
宝玉的言说,如果放到现在,是比较接近自由主义者的,他是这样讽刺“文死谏武战死”的爱国贼:“那些个须眉浊物,只知道文死谏,武战死,这二死是大丈夫的死名死节。竟何如不死的好!必定有昏君他方谏,他只顾邀名,猛拼一死,将来弃君于何地!必定有刀兵他方战,猛拼一死,他只顾图汗马之名,将来弃国于何地!所以这皆非正死。”
每人都有一死,如何死得有价值,则是由对生命意义的理解决定的。人应该在有限的生命里追求无限的永恒,那是呵护着人类生生不息的理念和信仰,所以耶稣和苏格拉底的死,死比生更有价值,他鼓起的希望和爱的力量,定能使他们死而复生,他们是高贵的。而那些把人生意义和价值与世俗的政权、国家、民族、集团、家族等等结合起来,造就的一定卑劣的人种。所以,“爱国”和“贼”结合起来,看似奇怪,其实是很有道理的。
贾宝玉把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乃是寄托在“还泪”的真情上,这种以深情为根的人生,比“忧国忧民”的人生,照我看来,要有价值得多。贾宝玉多些,爱国贼少些,中国这个社会会美好许多。自由主义者也和贾宝玉一样,呵护着人性的真纯。
无论是古希腊的哲学,还是希伯莱的圣经文化,都赋予了爱以极高的精神价值。柏拉图《会饮篇》中通过蒂俄提玛传达的启示,就是说,只有爱才能使一切分裂重新聚合,人只有爱才能获得不朽的生命。而基督教的核心,正是救赎之爱才赋予了天国的精神力量。所以,希腊和希伯莱文化虽有内在的冲突,但有一点认识是共同的,这就是:爱不是效力于生命的活力,而是通过爱,生命才获得和永恒相联系的意义和价值。
中国的历史,有一个朝代不是“更向荒唐演大荒”的演变史吗?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我相信,文化是一个社会中人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的遗传密码,当一种病症在每一代都会出现时,我们就要考虑是不是文化基因病变或者是基因缺失的问题了。这是不是我们的文化太看轻了类似于贾宝玉式的着眼于个体的爱,是不是把伦理和社会色彩浓厚的儒家“仁爱“看得过高?是不是无情的“忠义”可以取代深情的向上帝的祈祷?是不是我们可以向各种无情的历史法则屈服的同时我们又可对纯净的一往情深加以热讽和冷嘲?
如果这些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贾宝玉就是要赞美的。
曹雪芹这部小说的重大意义在于,它试图唤醒我们中国文化天空上“爱”和“情”的缺失,这种缺失导致的后果是:好就是了,了就是好。
没有超验的感受,没有彼岸的光照,没有温柔的神辉,没有悲悯的同情,没有寓于希望和爱之中的深切价值感,那么,一切的繁华盛景,都免不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笔游至此,该收尾了,那就把这块石头上的偈作为结束吧:
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汗,连着两篇,还以为走错地方了,hoho
黛玉一直是我认为天底下最最小心眼、最最自私的人。
她那种种的固执、任性,最大的私意,莫过于她对宝玉说的:我为的是我的心
然而这私意也可说是天下为公,竟至于天地不仁的。
黛玉短促的一生不单为了对宝玉的深情,更为了求证自己真实的生命,她把她全部的“人”高举于不可选择的绝境,为求证一个绝然洁白无暇的存在。对宝玉,一是一,二是二,不肯迁就,不肯委屈,其实是对自己纯真的不妥协;处处反逆宝玉,实际是反逆自己,反逆自己所生存又不能忍受的虚伪人间。正是因为这种自私,既使宝玉最终是受骗的,她却不肯原谅,宁可死去,也不认输。一息尚存,非要用朴拙认真的心完成对生命的祭奠。那一派气概,惊心动魄、天地动容!
如此刚强英烈,一个英雄。
英雄的身上往往含着自毁的因子。别人杀不死她,能至她于死地的只有她自己。在黛玉身上我看到了对全部英雄涵义的理解:用思想或武力取胜的人,都不配称为英雄。只有具有伟大的“心”的人,才配称为英雄。
黛玉用仅仅十六年的生命将足够一生燃烧的光热,灿烂地焚烧殆尽,没有一点节省。她在用“人性”赎偿着人类一切的不幸。
如果从宝黛之恋的美学角度来看,黛玉的形象可说是大漠平沙、一泻千里。
从黛玉进贾府,一干人等,逐次粉墨登场,可说是姹紫嫣红、流光逸彩。然而,看得明白的人,除了她的盈盈一握,就只记住了“那似颦非颦的眉”。曹氏在大观园里用尽了莺歌燕舞,就是没给黛玉剩下只言片语的形容。从肉体上她也没有什么用来形容,从灵魂上她是无法形容。
与宝玉有肌肤之亲的女子占领着整部红楼。曹氏花费了大量笔墨,描述得梨花雨露金簪凝脂。单单把黛玉严严地藏在丝绸的长袖里,没有让宝玉看见了会想入非非的宝钗的玉腕儿。除了她的眼泪和瘦瘦的诗词,你见不到她作为一个妙龄女子的芜媚。最经典的却是共读西厢。最美妙的就在这里,有男子若宝玉,看尽人间满园春色,却只要与一个葬花的女子共读西厢。黛玉呢,朝吟梅露夕餐菊的人儿,竟从容不迫与世间至情至善的情种共读西厢。
黛玉之于宝玉的爱,是立地皆真,因为他,就觉得世上万物一桩一件都反朴归真,所做的一切一切都对得起普天众灵,以至于嘻笑怒骂都是情深难涉。爱得痴迷不悟,爱得虔诚辉煌。将自己全部的爱燃得轰轰烈烈、生死两忘。
世间有很多很多的女子是石头(不是指外表),无可雕琢。可还有,哪怕只还有不多的几个,她们是美玉,不见得漂亮,却明丽清新。充满敏感与灵性。满心的热情温暖,满身的诗情画意。永远都在梦幻多姿的人情樊笼里,急匆匆地燃烧着自己的青春和灵魂。并无憾恨后悔。她们比石头稚嫩、易碎,但也比石头坚硬、无畏。她们不在乎世界对自己公正与否。
很多年以后,当你再读红楼:奈何良辰美景,莺莺燕燕,都已是断壁残桓时,不经意间,只身畔那块美玉徒然轻轻一摇,拾起满地落花,原来已伴你馥馥郁郁地开过几十年的传奇。
不识货没人要,我要了。
i read A DREAM OF RED MANSION when i was in middle school and have been loving it mightily from then on.
it’s really like a dream. it seems that every part of me has a expression in it: my dream, my ideal, my desire, my lust, my hatred, my happiness, my sadness.
i give credit to both authors, but i still want to say that this book is not as that simple, especially to the first author.
你为什么不喜欢红楼梦
看第一句话,“偷窃、做官、卖淫、说谎都可以成为一种职业,这我能够理解,我惟独不能理解把研究一本小说作为终生职业,注意,只是研究一本小说,这和一般研究文学或从事文学评论的人有巨大区别,至少在研究对象的数量上是如此。”我就百思不得其解,作者的道德观到底怎么了,偷窃卖淫说谎都可以作为一门职业,为什么研究红学不能作为一门职业。
后面的话更显露这个人的无知,什么时候学术界规定“研究工作”的定义是要有很多“研究对象”了。
马上让我想不通的一句话又来了:“一般人阅读,不外乎想窥视“哥哥”“妹妹”的私情,男人看一看的就“移情”了:我若是宝二哥,多好!锦衣玉食且不说,单单是无限多的“妹妹”就令人神往。”什么叫“一般人”,作者可有作过调查,至少得弄个问卷调查,拿个百分比来说明一下这个“一般人”再下论断嘛。我也引用一下葛优的话,有点技术含量嘛!我还觉得委屈,我可不只是窥私欲作祟才看红楼梦的,第一次看的时候还小,那时几乎有某种神圣的意味在里头。我想也许作者自己是抱着这样的目的看红楼梦的吧,还推测男人一看就“移情”了,又把这种简单粗暴龌龊的论断随意加到人家头上。要知道真正读了红楼梦的人肯定是有一定文化素养的,毕竟这不是一部白话小说,且篇幅很长,内容繁复,不是一般人看得下去的。
我现在真的怀疑作者有没有认真地把红楼梦读过一遍。
作者第一个说红楼梦不好的论点是其中的描述的“政治”根本上不了台面,因为政治应该是很专业的。因为毛泽东在红楼梦里看到了政治就说红楼梦不如什么政府论君主论专业,我不大弄得清这其中的逻辑。个人看到什么归个人的事,红楼梦依然永远只是一本小说,不是吗?
看到下面,真的让人哭笑不得,外国月亮真的就格外圆些吗?马基雅维利的坑蒙拐骗,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原来是游戏规则。“宰人”原来还有正规和游动之分。在中国,政治从来没有成为过公开的学说吗?那从周朝起就有的帝王术算什么呢?孙子兵法又算什么呢?作者不知道才读过几篇古文,就敢下这样的论断,难道真的是无知者就特别无畏吗?什么叫中国的政治几千年来就处于小聪明状态,只是小人之举一时得逞,原来汉武帝唐太宗康熙这样的人都只是有一点小聪明。我们引以为荣的悠久历史原来如此不堪。还有,红楼梦里的政治难道只是暗中陷害吗?那探春的兴利除宿弊陷害谁了呢。红楼梦里的政治其实是写人性,人性的丑恶应该是天下大同的吧,不见得国外的人性要丑恶得专业些。
作者到底读过几本书呢,歌德的浮士德可否看过,莎士比亚的历史剧可否看过,卢梭的忏悔录可否看过?看过你就知道了,你这么简单粗暴的用赞不赞美女性来对它们分类简直太可笑了。
还有作者那些心理学的分析,真是让人伤心。心理学是一种悲悯世人的学说,通过分析来帮助人认识自己治疗自己,不是被某些无知的人拿来弄几个心理学名词诽谤别人用的。
最后终于露马脚了,“要将它读完,实在需要莫大的勇气。”没认真读过一遍,你在这胡说八道些什么呀,莫非吃不到的葡萄一定是酸的?!